各市、省直管縣環保局:
為深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扎實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經研究,決定對我省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工作實施分級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列入全省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企業,屬于重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含鉛蓄電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五個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防控行業,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審批需省廳出具意見的,由省廳組織評估驗收;其他企業一律由所在市或省直管縣環保局組織評估驗收。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進行監督,必要時可以組織對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效果進行評估驗收,所需費用納入同級政府預算。承擔評估驗收工作的部門或者單位不得向被評估驗收企業收取費用”的規定,各級環保部門應積極爭取地方財政資金,對清潔生產重點項目和評估驗收工作予以支持。
二、《2012年安徽省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中未完成評估的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報告已上報省廳的,由省廳組織評估驗收,其他企業依照本通知執行。
三、省廳將對各市和省直管縣環保局組織的評估驗收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并將抽查結果予以通報。抽查情況作為清潔生產審核咨詢服務機構年終考評的重要依據。